2024年7月起实施的8项生态环境监测新标准
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公告2023年第41号,以下8项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将于2024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:
《环境空气颗粒物(PM2.5)中有机碳和元素碳连续自动监测技术规范》(HJ 1327-2023)
实施日期:2024.7.1
《环境空气颗粒物(PM2.5)中水溶性离子连续自动监测技术规范》(HJ 1328-2023)
实施日期:2024.7.1
《环境空气颗粒物(PM2.5)中无机元素连续自动监测技术规范》(HJ 1329-2023)
实施日期:2024.7.1
《固定污染源废气 氯和氯化氢的测定 便携式傅里叶变换红外光谱法》(HJ 1330-2023)
实施日期:2024.7.1
《固定污染源废气 总烃、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 便携式催化氧化-氢火焰离子化检测法》(HJ 1331-2023)
实施日期:2024.7.1
《固定污染源废气 低浓度氮氧化物的测定 便携式气相色谱-氢火焰离子化检测法》(HJ 1332-2023)
实施日期:2024.7.1
《水质 全氟烷基磺酸和全氟羧酸及其盐类的测定 同位素稀释/液相色谱-串联质谱法》(HJ 1333-2023)
实施日期:2024.7.1
《土壤和沉积物 全氟烷基磺酸和全氟羧酸及其盐类的测定 同位素稀释/液相色谱-三重四极杆质谱法》(HJ 1334-2023)
实施日期:2024.7.1
微信号:Leeyo93120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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